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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行为机动车原油油井管理采油炼油盗窃罪

摘要:甲是某国有采油(石油)企业雇用的照看、管理一抽油井的人员,一日,甲给乙偷卖了几吨该油井生产的原油.乙将原油用机动车运到异地卖给了土炼油的丙,从中赢利。请问:对乙、甲、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还有一种情形,乙提前给甲一定钱物.甲故意离开井场“疏于管理”。让乙自己到井场偷装原油,甲、乙的行为又该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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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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