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昌莲托管费档案公共服务国有企业蚌埠市人事关系事业单位保管费
摘要:背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等名目的费用。4年多过去了,安徽省蚌埠市一些企业仍被要求缴纳每人每月10元的档案托管费。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后,国务院第六督查组前往蚌埠市暗访核查,发现该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出资成立的一家国有企业,向一些企业和个人收取档案托管费。蚌埠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立即停止收取这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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