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冲人工智能智能算法机器人规制评价刑法路径智能犯罪
摘要: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人工智能犯罪开始越来越多地受到学界关注。对于人工智能算法自主决策行为及其引发的危害后果,传统民事、刑事规则很多情况下都显出明显的滞后与评价的空白,以至于刑法学界关于人工智能犯罪的研究呈现出"智能化"、"想象化"和"过度未来化"的空想特质。针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人工智能犯罪,应当明确刑法所要规制的对象不是机器人,而是机器人背后的技术行为和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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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CN:10-127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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