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鑫广场舞设区市立法规制环境噪声污染
摘要:广场舞与相邻居民的权利冲突,起因在公园的广场或住宅区附近的广场空地的所有权一般为国家,舞者们虽然对这些公园广场无所有权,但我国的法律规定广场公园等为全民或集体所有,显然广场舞舞者们可以成为使用权的主体。因此,广场舞者与附近住户便形成了相邻关系,设区市公园广场舞所产生的噪声问题归属于相邻环保关系,广场舞者在设区市公园广场进行的广场舞活动所产生的噪音,势必侵犯了附近居民的利益,由此而产生相邻权利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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