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怡悦容隐制度
摘要:在我国,唐代之前,关乎容隐的法律仅是零散的条文。《唐律疏议》继承了两汉及魏晋南北朝时期分别产生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容隐法律,将原本萌芽于不同时代的零散无关联的法条,在名例、斗讼、断狱律之中转化为从各个角度出发的规制容隐问题的多个条文。至此,可以认为容隐法律制度已然形成。'亲亲相隐'这一观念在中国自古有之,孔子曾有言:'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其中包含了相当丰富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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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CN:10-127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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