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承包农地制度改革
摘要:《孟子·滕文公上》中指出:'有恒产者有恒心',其意为:确认并保障稳定持久的个人财产权是实现百姓安心、国家安定的基础。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我国农地制度改革与完善的重要制度安排,其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有利于增强农民的权利预期,提升农村土地制度的绩效,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的稳定持续发展。我国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通过渐进性的制度变迁,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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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CN:10-127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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