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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有偿补课,承诺容易践诺难

作者:何勇海有偿补课承诺书中小学教师江苏省教育厅自查自纠中小学校教育部门

摘要:背景:江苏省教育厅于2018年11月21日《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在2018年11月30日前都要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今后,中小学教师调动、评先进、晋职晋级等都需要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签署承诺书后,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自查自纠,杜绝一切有偿补课活动。(11月22日《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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