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晋藩近代民法整合中西民事法律法律发展固有民法中国
摘要:中国古代国情、社情决定了民事法律的发展是迟缓的,俞廉三、刘若曾在《民律前三编草案告成奏折》中所说:“各朝凡户婚,钱债、田土等事,摭取入律,至今未替”,是符合中国民事法律发展实际的。所以,《大清民律草案》标志着中国固有民法的基本终结和与西方近代民法接轨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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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CN:10-127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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