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尚东行业自律网络社会公民隐私权规制网络服务提供者路径软法保护
摘要:网络社会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世界各国还来不及建立适应其特点的完备的网络社会规范体系。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数量极为庞大,具有全球分布的特征,完全依靠“硬法”的强制去保障“网络隐私权”,难以保障其遵守法律规范,履行法律义务。因此,在努力完善规制网络服务提供者行为的“硬法”同时,还应注重提高行业的内部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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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CN:10-127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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