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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行政监察制度

作者:张晋藩行政监察制度清朝封建王朝都察院顺天府理藩院太常寺国子监

摘要:清朝是末代封建王朝,行政监察最为完备的朝代。按清制,都察院率六科、十五道职掌稽察中外各衙门政务。其大体分工是:六科分别稽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吏科兼察顺天府,礼科兼察宗人府、理藩院、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兵科兼察太仆寺、銮仪卫;刑科兼察通政使司、大理寺及河南道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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