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姬广胜认罪制度转型实践参与主体框架模式被害人公正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价值应定位于“公正守底,突出效率”,“认罪”、“认罚”、”从宽”的内涵均需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进行理解,且三者应有机结合。完善认罪制度的前提,应该仅基于对案件作认罪和不认罪情形的区分,对其适用范围不应做过多限制;同时,应明确参与主体及其权利,并将被害人排除在外。对该制度的效力、启动和终止、认罪认罚的审查以及框架模式等问题也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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