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二连浩特市同等责任化德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刑事拘留乌兰察布市
摘要:纠纷背景2018年4月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居民李某某开车前去化德县祭祖,行至化德县某路段后,下车步行横过道路前往坟地,被村民王某某驾驶的普通低速货车碰撞身亡,王某某被刑事拘留。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化德县大队(以下简称交警大队)于4月12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双方过错相当,应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王某某因此被释放。李某某家属对交警大队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向二连浩特市北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