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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家庭成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作者:张文辉; 玉光吉社区矫正工作家庭成员社会治理矫正人员社区矫正制度社会力量融入社会教育改造

摘要:党的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会上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让罪犯"回家"服刑。因此,作为与社区矫正人员一起生活或工作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以下统称家庭成员),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不仅对优化社区矫正小组运行、推进社会力量健康有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而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落实社区矫正任务起到积极作用,还具有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的现实意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就明确将“家庭成员”列入矫正小组成员,强调亲情感化对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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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CN:11-27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调解》始终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为办刊宗旨,面向全国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法律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和各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部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介绍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先进人物和工作经验,交流重要的工作信息,传播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种科学、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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