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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作者:张丽芳劳动合同劳务合同2010年法定节假日物业公司临时用工合同收发工作劳动法规

摘要:2006年8月,王霞退休后到北京某物业公司从事信报员工作(报刊收发),双方签订了临时用工合同。2010年10月,王霞工作的小区实现通邮取消了信报员岗位,王霞被解聘,于是王霞多次大闹物业公司。王霞认为,自己2006年8月至2010年10月从事小区信报收发工作,期间所有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均未休息,物业公司应按劳动法规定补发节假日、双休日工资31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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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CN:11-27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调解》始终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为办刊宗旨,面向全国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法律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和各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部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介绍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先进人物和工作经验,交流重要的工作信息,传播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种科学、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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