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一次性赔偿司法途径赔偿数额法院判决医院
摘要:问:2007年4月23日,我在一家医院作眼部手术后,双眼视物模糊,我认为医院在手术中存在医疗事故,但是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途径时间很长,我为了尽快拿到钱,经过多次协商,与医院达成协议,同意放弃医院因诊疗发生争议的索赔权,医院一次性赔偿给我1万元。现在我认为当时要求的赔偿数额太少了,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该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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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CN:11-27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调解》始终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为办刊宗旨,面向全国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法律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和各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部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介绍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先进人物和工作经验,交流重要的工作信息,传播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种科学、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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