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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续)

作者:许锡福人民调解员双方当事人调解纠纷心理需要提高认识不同观点民间纠纷解决问题调解工作尊重群众

摘要:5.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就是说待人处事要豁达,宽宏大量,做到"宰相肚里能撑船"。这是人民调解员应该具备的涵养。因为人民调解员要经常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就必须能够与各种各样的人和睦相处,感情融洽,包括不同观点、不同意见的人,甚至激烈反对过自己的人。人民调解员因秉公调解,常常会得罪人,但应当受了当事人的气不记恨,挨了别人的骂不报复。人民调解员要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就必须相信群众,尊重群众,理解群众,既要允许纠纷当事人有缺点,犯错误,又要相信人家能够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作为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尊和自重的心理需要,即使犯有严重错误的纠纷当事人,其自尊心也不会完全泯灭。因此,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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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CN:11-27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调解》始终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为办刊宗旨,面向全国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法律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和各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部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介绍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先进人物和工作经验,交流重要的工作信息,传播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种科学、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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