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系统英雄模范司法行政工作光明学习活动法律援助司法部奉节县重要思想重庆市
摘要:司法部于今年3月22日作出决定,追授胡光明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向胡光明同志学习的活动胡光明,男,汉族,1963年3月生,重庆市奉节县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83年参加工作,原系重庆市奉节县竹园镇中心司法所所长。2004年2月14日在赴江苏省为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途中遭遇车祸,不幸以身殉职。胡光明同志参加革命工作21年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立足本职,无私奉献,把本职岗位作为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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