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社税背景下,变思路方有出路

作者:周敬文中共中央办公厅体制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缴费基数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法律执行征收

摘要: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明确自2019 年1月1 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从文件本身来看,本次变化最显性直接的改变就是征收部门的调整,这其实属于国家部门间职责的划分,有关社保缴费基数、对象等方面的政策规定都没有任何变化。但是这项规定却一石激起千层浪,HR 们讨论的核心逐渐变成了未来社保该如何缴、基数少缴了怎么办、有人未缴怎么办这样一些话题。这也从侧面展现出我国在社保征收前期存在一些法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CN:21-14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力资源》关注人与组织的协同发展,主张一切因人的能力而改变,将复杂的“人事”做简单,彰显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在制度、机制、流程、技术创新中的应用价值,突出HR实务和操作方法。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