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以股权代“补偿”,错误操作要不得

作者:刘继承竞业限制协议误操作股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劳动者就业权利

摘要:竞业限制行为因限制了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间内的择业就业权利,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后支付补偿,作为劳动者竞业限制的对价。而竞业限制补偿应当遵循法律所规定的形式、支付时间等要求,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竞业限制协议对于劳动者无约束力的风险。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CN:21-14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力资源》关注人与组织的协同发展,主张一切因人的能力而改变,将复杂的“人事”做简单,彰显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在制度、机制、流程、技术创新中的应用价值,突出HR实务和操作方法。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