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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务合同”要谨慎

作者:谢严兴劳务合同法定退休年龄社会保险工作岗位个人所得税经济补偿金停薪留职劳动关系

摘要:我公司自2015年以后,陆续招用了多名在原单位停薪留职或在原单位办理了"内退"手续的人员。由于他们的社会保险均在原单位继续缴纳,其本人不愿或客观上不能将其社保转移来我公司,而我公司也认为与他们的关系较为松散,遂与他们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若在工作中若发生了类似"工伤"的事故,我公司也不承担“工伤”待遇责任;公司支付的劳动报酬按“劳务所得”纳税,不按照个人所得税纳税;此外解除其合作关系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在这些员工都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我公司的工作岗位是常设性岗位,与其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样接受平等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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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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