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桂彬年休假仲裁时效单位规章制度法定标准休年正常工作期劳动纠纷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劳动争议
摘要:春节已过,员工除了关心未发放的年终奖之外,最关注的莫过于盘算起今年的年休假计划了。很多人不禁会问,年休假有"保质期"吗?我当年没休的年休假会自动作废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应当分类、分角度讨论,笔者梳理出三处"逾期作废"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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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CN:21-14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力资源》关注人与组织的协同发展,主张一切因人的能力而改变,将复杂的“人事”做简单,彰显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在制度、机制、流程、技术创新中的应用价值,突出HR实务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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