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严兴人力资源部部门主管经济性裁员业务考核裁减人员劳动监察部门用人单位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减
摘要:<正>HR来信:我公司因经营困难,决定采取裁员措施。人力资源部制定并颁布了《公司裁员规定》,要求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考核,以考核结果为参考,按原有员工数的40%上报裁员名单。各部门平均裁掉了40%的员工。但其中有一员工许某认为自己平时表现并不差,不应被裁掉。人力资源部告知许某30天后双方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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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CN:21-14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力资源》关注人与组织的协同发展,主张一切因人的能力而改变,将复杂的“人事”做简单,彰显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在制度、机制、流程、技术创新中的应用价值,突出HR实务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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