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公司垄断经营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反垄断诉讼
摘要:备受关注的韩国公司诉微软垄断案件尘埃落定。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FTC)作出裁决,要求微软在180天内在韩国提供两个版本的Windows,一个版本必须剥离Media Player(媒体播放器)和Windows Messenger,另一个必须提供网页链接以便消费者下载竞争对手的软件。对微软公司处以3200万美元罚款。此案起因于韩国最具影响力的门户网站Daum公司分别于2001年和2005年4月12日连续对微软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和100亿韩元(约合874万美元)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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