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桂林农村义务教育农村教育工作教育发展规划校长教师民办管理体制新体制历史性跨越
摘要: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并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重申了要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同时,该文件对中央、省和地(市)级政府,以及县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可以说,“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实施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由“人民办”向“政府办”的重大转折,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历史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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