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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纳入法制轨道

作者:张文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合理回报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学校转制办学体制中国

摘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200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对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资格、设立程序、组织与活动方式、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民办教育的合法、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随着该条例的施行,一些热点问题也日益引起大家的关注:公办学校能否举办民办学校?怎样取得合理回报?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为何不能转为民办学校?本期刊发张文同志的文章,就这些问题为大家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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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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