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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对监察委行使监督权的 正当性及其实现

作者:林晨; 江晨宪法修正案全面依法治国监察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体制公职人员监察法公权力

摘要:自2016年底启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以来,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相继于2018年3月顺利通过,标志着监察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已初步完成。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察委)的设立,在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充分体现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并同时实现执纪和执法的贯通组合,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有效提升监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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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人大研究》(CN:62-11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大研究》获奖情况:1994年12月、1996年6月连续获得“甘肃省社科期刊评级一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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