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健茹; 朱殿骅; 李莹审计整改配套制度被审计单位落实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审计机关信息公开监督权
摘要:2007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第十九条规定,"常务委员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标志着人大监督审计工作机制的正式建立。2015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贯彻落实“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这-改革任务的有力举措,在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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