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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具有天然的宪法意义上的立法主导权

作者:李翔宇宪法意义立法法十二条法律职业法治政府建设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立法立法规划行政立法法律专业人才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立法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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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人大研究》(CN:62-11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大研究》获奖情况:1994年12月、1996年6月连续获得“甘肃省社科期刊评级一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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