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鸿福言论免责权审议质量列席人法律追究政府组成人员会议发言议事规则会议列席员在一府两院
摘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言论免责权,即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目的是为了保障组成人员自由表达意志,充分行使权力,不受各方干扰,更好履行职责。但对列席人员在常委会会议发言,却不在保障之列。笔者认为,在新的形势下,依法赋予列席人员言论免责权有利于提高审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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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CN:62-11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大研究》获奖情况:1994年12月、1996年6月连续获得“甘肃省社科期刊评级一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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