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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权与事权划分应当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作者:乔新生事权划分税收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集中力量办大事全面深化改革框架性财政预算责任划分税收管理体制地方财政

摘要: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是1993年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之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文件。国务院在系统总结20世纪90年代财税体制改革经验基础上,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提出框架性的解决方案。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指导意见,中央政府事权有所增加,地方政府的事权有所减少,中央政府财权有所减少,而地方政府财权有所增加。这样的改革有利于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激发改革的活力,同时又有利于中央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从而使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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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人大研究》(CN:62-11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大研究》获奖情况:1994年12月、1996年6月连续获得“甘肃省社科期刊评级一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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