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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创新” 深化农村普法教育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制保障

作者:庞波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普法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制保障创新新农村建设农村法制建设胡锦涛总书记村务公开制度农民群众

摘要: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扩大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将普法教育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措施,为深入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组织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专题调研。我们感到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加强和改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立足甘肃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现五个方面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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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人大研究》(CN:62-11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大研究》获奖情况:1994年12月、1996年6月连续获得“甘肃省社科期刊评级一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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