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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制政策化到政策法制化——教科文卫法制建设的必然选择

作者:徐登源; 李学松法制建设政策化教育法律体系法制化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教科文卫工作意识形态领域计划生育

摘要:教科文卫工作涵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档案等多个工作领域,作为—个有机整体,教科文卫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教科文卫领域的立法已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其中以教育法为基本法的教育法律体系和以科学技术进步法为基本法的科技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文物保护、档案等领域都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意识形态领域也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但是,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考察教科文卫法制建设,可以感到,政策对教科文卫法制的建设和发展还有着较大影响,法制政策化的问题在教科文卫领域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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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人大研究》(CN:62-11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大研究》获奖情况:1994年12月、1996年6月连续获得“甘肃省社科期刊评级一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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