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新彩; 陈超卿教育事业发展新乡市护航立法人大常委会人民群众幼儿园规划
摘要:2017年7月28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乡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和施行充分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凝聚着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反映了广大教育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希望通过立法为教育事业“保驾护航”的共同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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