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少杰人民权力市人大常委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主法治建设法律监督会议决定市委领导
摘要:1980年6月,鹤壁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市人大常委会。29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鹤壁市委领导下,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己任,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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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设》(CN:41-118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大建设》已确立了坚持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为依法治国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的办刊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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