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兴勤没收程序证明责任犯罪事实违法所得法律利益
摘要:新修改的刑诉法确定了申请方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证明责任主要是犯罪事实与违法所得。申请方对犯罪事实的证明责任集中于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体和客观方面,对违法所得的证明则有犯罪直接所得和间接所得之分。在美国民事没收制度中,法律将无辜物主利益区分为表面的和法律的利益,并对无辜物主的法律利益进一步细分为先存利益和后得利益,在不同的利益主张中,无辜物主的证明责任不尽相同。美国民事没收中关于无辜物主的证明责任为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利害关系人之证明责任构建提供了丰富的、可资借鉴的经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