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世伦; 高中后现代法学后现代思潮法学研究后现代主义思潮西方法律思想女权主义法学法学思潮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法学种族批判法学
摘要:<正>后现代主义不是什么全新的、前所未有的东西;不是什么以前从没有见过或听说过的东西……毋宁是,在任何一个现实的文化中,总有一些因素是现代主义的,一些是后现代主义的……很少会发现一个现代哲学家不带有哪怕一丁点后现代思想的因素。——弗兰西斯·西博格一、后现代法学是否还有进一步研究的意义?在学界乃至普通人的心目中,可能存在着这样的疑问:在以理性为核心的现代法治中,后现代主义者宣扬的那一套行得通吗?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