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作者:周友成公益性岗位工资劳动者街道办事处主张用人单位下岗女职工

摘要:案例:张某系下岗女职工,由于年龄大身体也不太好,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家庭生活比较困难。2016年10月被政府安排进了某街道办事处做一名清洁工,属公益性岗位,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9月,某街道办事处辞退了张某,张某又成了失业人员。后张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但单位以她所在的岗位是公益性岗位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才资源开发

《人才资源开发》(CN:41-137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才资源开发》是一本面向职业经理人的人力资源管理实战型期刊。它紧紧围绕企业、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实际,传递最新人力资源管理资讯、介绍成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解决方案,介绍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是职业经理人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智慧的助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