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聂鸿孝河南省委省直管县体制经济社会管理思维观念转轨变型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委托管理客观存在
摘要:2011年6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在10个县(市)推开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赋予试点县政府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此基础上,2013年11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10个县(市)的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团实行由省直接管理的体制,即"全面直管"。在全面直管的新体制下,直管县将直接面对省,在省直接领导或指导下工作。直管县与省的"对接",成为直管县"转轨变型"的开启和当务之急。需要转变思维观念。"对接"伊始,直管县可能不够适应,各层面各部门难免有一些心理上的障碍和思想上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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