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家永集体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期限待遇劳动合同内容工会代表劳动报酬
摘要:请问:我是去年3月份进城到一家制鞋厂打工的,当时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800元。一个月前,制鞋厂工会代表员工与厂里签订了集体合同。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中规定:员工的工资每月不得低于900元。我们几位农民工得知该情况后。要求将我们的工资增加到900元.但厂里说已签的劳动合同内容不得随便更改.要增加工资只有等到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续签合同时才行。请问,厂里的说法有根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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