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小新媚俗趣味概念批判艺术行为侦探故事色情描写贬义词
摘要:日常意义的“媚俗”显然是一个贬义词,通常用来批评那种有意迎合、巴结庸俗、低级趣味的艺术行为。朱光潜曾经把“文学上的低级趣味”概括为十种:对侦探故事的过度偏爱;以刺激欲望为目的的色情描写;离开艺术而欣赏黑幕即对残酷、欺骗、卑污事件的偏爱;风花雪月的滥调或“雅到俗不可耐”;装腔作势、油腔滑调、卖弄风姿等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泉州文学》(CN:35-1058/I)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泉州文学》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
部级期刊
人气 448435 评论 47
省级期刊
人气 253277 评论 60
北大期刊
人气 230349 评论 72
人气 181053 评论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