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烨民用航空法安保条款
摘要:我国正值改革开放新一轮国际化浪潮中,与此同时要面临航空运输犯罪行为国际化程度日益加深的情形,需要更加科学严谨地预防和应对航空活动中的国际犯罪活动。《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以下简称《北京公约》)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的补充议定书》(以下简称《北京议定书》)的生效使得国际航空安保公约体系日益完善与健全,国内民航法需要与之协调发展,在法律的修订过程中更应当重视对安保条款的增加与完善,为此文章以《北京公约》的视角探讨我国民航法中以航空安保为中心的章节内容的编写与相关管辖权规定增加的必要性,同时做出相应的具体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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