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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柏拉图《克拉底鲁篇》的命名理论

作者:王伟平名称自然论约定论模仿

摘要:名称是组成语言的基本成分。《克拉底鲁篇》以询问名称的起源和性质的方式对命名进行了探讨,最终论述了语言和“型”的关系。首先,柏氏之苏格拉底,通过否定“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观点进而否定名称是约定的、随意制定的。确认名称有其专门永久的本质而且他通过否定“一切皆流,无物常住”等观点而否定名称有其自然本质和神(最初名称提供者)能够提供正确的名称的观点,最终得出:名称是立法家在辩证法家(dialectician)的指导下依照理想的名称。用字母、音节以天然适宜的方式命名的,但是天然适宜的方式不能从约定论或自然论得出。再次,由名称组成的语言是不完善的,通过名称和语言学习事物可能会受到欺骗,知识不能从以“人是万物的尺度”或“一切皆流,无物常住”为基础的名称(以及语言)得出,只能通过对事物本身的学习和研究去寻求事物的真相,寻求绝对的善、美和存在。获得真正的知识即关于绝对的存在、“型”的知识,让灵魂得到安宁,而不是让灵魂被流变的世界现象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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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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