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骁忠并购民非操作模式
摘要:收购兼并已成为中国养老产业常态。民非养老机构具有非营利性、资产捐赠性、清算公益性三个法律特征。目前的民非法律体系制约了对民非养老机构的并购。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间接股权并购和租赁权转移两种方式可以实现民非养老机构的控制。未来随着法律体系完善,对民非养老机构的并购将走向规范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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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与管理》(CN:11-379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企业改革与管理》办刊宗旨:构建企业的“改革大学”和“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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