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春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药集团补充协议生产经营权王老吉凉茶商标许可
摘要:2012年5月,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广药集团和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自此,“王老吉”商标之争落下帷幕,广药集团收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未来“王老吉”将由广药集团一家“独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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