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擅自变更电监会电价可再生能源电力监管机构监管办法供电市场
摘要:电监会日前供电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电力监管机构将对供电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进行监管。同时,供电企业不得自定电价、擅自变更电价、加收或代收其他费用。供电企业应当向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不得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登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不提供上网服务,应该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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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与管理》(CN:11-379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企业改革与管理》办刊宗旨:构建企业的“改革大学”和“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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