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俊荣碳排放贸易碳排放配额gats
摘要:目前,由政府主导的碳排放贸易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基于配额的碳排放贸易,另一种是基于项目的碳排放贸易。由于碳排放配额本身不属于服务,因此,WTO成员方所采取的影响碳排放配额贸易的措施不属于GATS的调整范围。但是,CDM/JI项目本身属于GATS所界定的服务范畴。因此,WTO成员方所采取的影响此类项目投资与开发的措施应当适用GATS的相关规定。并且,CDM/JI项目应划归WTO成员方具体承诺表中的环境服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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