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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宪治国与“宪政民主”的根本区别

作者:汪亭友宪政民主依宪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依宪执政国家建设制度安排负面影响

摘要: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提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有人据此混淆"依宪治国"和西方"宪政民主"的根本区别,认为宪政是"全人类共有的价值追求和制度安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宪政"。这些观点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需要进行深入辨析。西方"宪政民主"的形成历史"宪政"是西方早就存在的一个政治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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