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务司法保护互联网浙江省诈骗犯罪刑事检察工作刑事司法政策非法集资
摘要:《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指出,要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借贷平台从事的非法集资犯罪、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实施的诈骗犯罪、利用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从事的非法集资等金融业务犯罪,以及以金融创新为名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实施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意见》还提出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确保打击犯罪与保护创新相统一;注重区别对待,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互联网金融生存发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