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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民族文化及法律特点

作者:白翠琴; 杜倩萍游牧民族文化法律特点草原游牧文化畜牧业生产民族法制精神文化物质文化草原民族

摘要:多元并生的游牧文化游牧民族法制是草原游牧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所谓游牧文化,是指游牧民族所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而对于游牧民族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尚无一个标准的定义。对我国而言,游牧民族主要是指历史上北方草原地带逐水草而徙、居无定所、以畜牧业为生的草原民族。但从广义的角度理解,游牧民族则包括各种类型的主要从事或从事过畜牧业生产的古代和现代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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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言

《群言》(CN:11-100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群言》注意反映广大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对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工作中的缺点和不正之风,进行揭露和批评,起民主监督的作用;注重对党的统战政策和一国两制方针的宣传,为统一祖国作出贡献,体现知识分子“群言”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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