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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转型与治理现代化

作者:刘庆乐法制转型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价值标准治理体系国家治理

摘要: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从逻辑上说,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表征和基础性框架,是包括立法、执法、守法、监督与保障等一系列环节在内的完整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所以依法治国,必须立法先行。而判断某一社会的法制体系究竟是不是良法,则需要根据一定的价值标准进行评判,四中全会给出的立法标准就是“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这个标准的核心就是法制的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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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言

《群言》(CN:11-100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群言》注意反映广大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对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工作中的缺点和不正之风,进行揭露和批评,起民主监督的作用;注重对党的统战政策和一国两制方针的宣传,为统一祖国作出贡献,体现知识分子“群言”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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